
一、一般来说个人欠款怎么追讨
追讨个人债务的方式有:
1.签订还款协议,明确还款的方式和期限;
2.到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起诉;
3.经判决后仍不还款的,可申请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二、一般来说个人欠款追讨的时效有多久
欠款追讨的时效有三年,在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也不再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一般来说个人欠款追讨的诉讼要提供什么材料
欠钱去法院起诉需要带以下资料:
1.身份证明;
2.证明债务存在的证明;
3.债务人偿还欠款及利息的证据;
4.利息计算方法、起止时间、依据;
5.担保或者抵押的证明材料、债务转让的证明材料;
6.请求诉前财产保全或者财产保全的,提供可财产保全财物的存放地点、数量价值,银行存款开户行、账户;
7.能证明案件全部或者部分事实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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